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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律法人情(2/2)

等他稍平静了些,才沉声:“黄小宝,当年之事本官已尽知。你年幼无知,虽犯大错,幸未酿成恶果;长大后又知错能改,手足情,很好!令妹之事,本官自有公断。你且退后听着。”

杜鹃忙朝那二人看去。

果然,赵御史用庄严沉肃的语气解释:“本官断案,从不拘泥于常情!黄杜鹃自小孝敬爹娘和祖父母,并非顽劣恶质之人;然以她九岁稚龄,居然宁可不认祖父母,也不愿答应姚金贵的亲事,可见其决心!若是将她判给姚金贵,此事必会以悲剧收场,后果难测,所以本官才这么判。若是黄家不肯驱逐她,本官也会判她常伴青灯古佛,就是不会将她判给姚金贵!”

赵御史端正姿,肃然:“黄杜鹃当年行为,依然属黄家家事。‘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其祖父黄石人不告,官府便不予追究。”说着将目光转向黄老爹“就算黄石人上衙门告她,若是由本官审理此案,也判她无罪!”

然黄小宝正激动呢,失声噎,本控制不住。

赵御史冷笑:“本官说过,这是本官的判决。若是换一位官员审理此事,也许会将黄杜鹃判予姚金贵为妻,以维护黄家亲长尊严,彰显孝。本官却不会这么!”

黄招弟捂住嘴无声哭泣。

这就是说,一切还跟以前一样,但她当年的行为得到了官方认可?

黄小宝叩谢遵命,屏息凝听。

黄元也让他别说了,否则扰公堂,罪责不小。

话音一落,满堂皆惊。

赵御史轻拍惊堂木,放缓声音:“黄老实,这虽是本官的判决,但你夫妻若依然收留黄杜鹃,黄杜鹃也自愿留在黄家,就是黄家家事,旁人无权置喙。就是不能嘴的意思。你可明白了?”

沈知府等人也都觉得奇怪,又不信赵御史会徇私,因此都静静地望着他,等他说判决的理由。

“当年黄杜鹃年仅九岁,除犯下谋逆杀亲的罪行,不然纵有差错,也该由其父母长辈严加教,官府不能定罪。”说到这,他话锋一转,猛提声音“然黄杜鹃当众宣布不认祖父母,乃大不孝之举,绝不可纵容!”

杜鹃听后如在梦中。

姚金贵仿若挨了个耳光,羞惭万分、无地自容。(未完待续。。)

那两人虽不敢吭声,确实一副不服的模样。

赵御史却没有怪他扰公堂,也没有打断他的哭闹,而是定定地看着他,静静地听着。

姚金贵猛然抬,看着他的目光隐怨愤。

众人原本放下心来,此时又被他吊起。

正想着,就听赵御史又严厉喝问:“黄招弟,姚金贵,你母可是觉得不服?”

他吓坏了,以为赵御史要杜鹃离开黄家。

河边,那个天云淡的秋日,要不是自己将妹妹推下河,是不是就没有后来的事了?

见大孙把当年的事说了来,黄老爹就慌了。

黄老实听完茫然,黄元急忙低声向他解释。

他满脸悔恨,边说边哭,听得众人一,觉得糟糟一场纠纷,跟前的事有什么相呢?

说到这,他看向姚金贵,不无讽刺地说:“本官以为:黄杜鹃是宁可沦为孤女,漂泊在外,或者伴随青灯古佛一生,也不愿嫁给你的!”

“因她自知违背祖父母心意乃大不孝,遂自请驱逐离家,时有泉村里正、黄家族老和其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等在场为证。黄杜鹃,自那时起,便不再是黄家女儿!这便等同黄家对她惩!本官若判,也以此为据!”

堂上众人听发愣,连杜鹃也愣住了。

忽然,黄老实惊惶四顾,喊:“杜鹃是我闺女!我三个闺女都不能少啊大老爷!我认杜鹃闺女,我媳妇也认杜鹃,我们不赶她…”

杜鹃见黄小宝失态,又动又心酸,忙跑了过来,掏帮他泪,一面低声哄劝他“小宝哥哥,你别担心,咱们那时候都小,这些事不算犯法。”凑近他耳边“咱们《大靖律》,大人应该不会判我罪的。”

俩都觉得这赵御史存心刁难他们。

可以这样判吗?

他不知官老爷会不会判孙杀人罪,急得下椅跑到大堂中央,拉住小宝胳膊,心惊担颤地叫“小宝,宝儿呀…”

想到这,他再不住自己,大声喊:“大人,这都是小人的错。小人犯了杀人罪!是小人五岁那年把两岁的妹妹推下河,差淹死了,大伯娘也是为了这个才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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