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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话是
自董仲舒《
秋繁
·仁义法》。在这里,他将义
象成“人与我”的关系,更上升到
德的
度,而抹杀了义原来与仁的对立
,与刑杀刑罚的
质。
可在下面听的人,却没有一个人离开,也没有一个人发
声,一个个全
听呆了。
也就是法家太苛刻了,不是治国之
,只能被统治者借鉴,
家太消积了,只有用它来修练神仙的法门,但这是好话还是歹话呢?墨家
本不可取,所以很早就消失不用了。只有儒家才是治国的法门所在,也是国家之
的宗教。
C!。
说完了,带着两位小
妹,就离开了。
治国也是如此,以
德化之为主,辅以奖罚,这才是孔夫
没有讲
来的话。
是不是如此呢?不好说,其实孔
这个义说得很模糊,也许意识到了,丢了许多话尾
,但没有认真去解释,倒是孟
说得比较清楚。也仅仅是比较二字,还没有郑朗今天说得清楚,直接来一个定位。
仪行者,义行也,容烈血之威威
嘉彰,始代于仪。墨
又曰,义耳义耳,焉用言至哉,义者,利也,君
不耻!孟
则不然,曰,侧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礼记》曰,义者,仁之节也,仁者,义之本也。夫
曰,上好义,则民莫敢不屈。此义,非乃墨家兼
者,善有赏,恶有罚,
德辅之,王化之
也,故则民莫敢不屈,否之,何屈乎?故君
以直报恶,何谓直,义也、理也、德也。”
随便搬
那一个
来,都将下面这群人活活给砸死。
然后再次鞠躬,
:“我岁数小,或者见识
陋,还望各位包涵。”
“圣人义,何曲解此?董仲舒也。
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人安义,以义正我,故仁义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为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以此
之,义之为言我也。”
实际上也没有多大区别,现在的统治者还不是这个政策?
这样说,就将仁义讲清楚了。不是墨家那
滥老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
。你打了我,我先与你讲
理,还不行,再报之德,再不行,大家PK吧。但要反击得光明正大,伐正义之师。
“仁者,乃侧隐之心,义者,乃羞恶之心。故仁者,乃义之本也,义者,仁之节也。是故《逸周书·本典》云,能收民狱者,义也。易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荀
曰,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jiān者也。《礼记》又曰,大夫
而君杀之,义也。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是故庄
取之,云所谓仁者,同好者也,所谓义者,同恶者也。此乃儒家仁义也。”
自此以后,仁义变了味!
就是这个细微的区别,却有可能产生一个
大的
步。
这里的义不仅仅是与仁的对立羞恶心,还是一
刑罚,甚至刑杀!但不是郑朗说的,也不是从甲骨文中考来的宜、仪、义,是周朝礼官说的,孔
说的,荀
说的,孟
说的,庄
说的。
“法家苛刻,以惩治民,故秦亡于二世也。
家消积,追求飘缈,故寻于神仙之
也。墨家迂阔,亡哉,久矣。唯儒家仁义之
,长存于天地之间,奉为国家宗教也。”
“董儒曲之,国者困之罚,无仁义用也,于以法家里,儒家表,一误千年,诚为可恨也。”
可同样不能否认,郑朗这些话都是从孔孟的言论当中延伸
来的,细思之,确实有此意。
正是因为董仲舒的错识,仁义是好的,
人嘛,但仅靠
人怎么能治理国家呢?只好用法家的一些理论,作为国家的里
,辅以儒家的
德治国。何必如此,事实儒家也没有反对刑罚,但比法家更
步一些,以
德
人化人为主,以“义”为节,这才是儒家的王
。
但这样一讲,就能更清晰一些,并且明确了治、
、化为本,义为辅的开明政治,同时也不需要羞答答的以法家为耻,不好谈论。
合上纸,实际
本没有看,以他的记
,还能说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