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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阁楼白骨案上(2/2)

迫于以上原因,多方取证未果,警局只得秦俊明重塑犯罪现象,希望凭借他的推理和侦破手法,还原案情真相。

1,胡某某是徐家的人杀的?还是外人所杀藏尸于徐家?

女儿,而她和死者之前确实有一段情纠纷,故而,徐家女儿自然成了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

只是,徐家女儿自从公安提审她一次之后,人就疯癫了,一会儿认罪一会儿翻供,样百,状况不断,鉴于她以前有过类似的神病史,刑侦人员也不能用制审讯的手段她认罪。

现在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这个房间是谁的——恰恰是徐家女儿当年的房间。

经过几次调查取证,疑问题接踵而来。

这是一个独栋小楼,四周均由围墙,北面是一条东西向的小河,室外没有攀爬条件,要通向阁楼唯有从室内楼梯前往。所有门窗完好。小楼自建成后,一直是徐家人自住,从来没有租过。

2,杀人现场在哪里?

阁楼是堆放尸块的地方,那么杀人现场在哪里?秦俊明下了阁楼,再逐一对各楼层房间行勘查。

而尸腐败后,地面,是以形成印迹。印迹完整,与地面其他地方泽区别明显。

另外,在阁楼发现躯尸骨的地面上有一明显印迹,周围有大量蝇蛹壳,说明尸块被放置此后,有几代苍蝇被引于此产蛹,直至尸块完全腐败,为此留下大量蝇蛹壳,据说装了一大袋编织袋。

那个小、待人温和的姑娘会是杀人分尸的凶手吗?由于案发时间过去太久,许多证据都已灭失;尸的白骨化以及凶手杀人后分尸等因素,也使得死者的死亡原因难以考证,认定犯罪的条件非常有限。

经过严谨的排查,终于在二楼西北房间的地板上,发现了疑——靠墙有细微的红,红上被覆盖了一层清漆。从红的大小、位置、数量、颜泽等方面可判定为溅状血迹;分红的边沿有较淡的延伸情况,说明血迹在地板上附着燥后被分沾到而有所扩散——这说明血迹被拖把拖过。

溅状血迹是在砍切的过程中凶与血迹碰撞所形成,往往预示着这就是第一现场,即行凶现场。

这说明装躯的编织袋被放置此直至腐败,直至案发都未曾移位过。

的取证顺序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只将他重塑犯罪现场的推理过程复述一遍。

正是因为拖过血迹又想一步掩盖,就刷了一层清漆覆盖。“没想到,正是这层清漆起到了密封保存的作用,使得血迹在十年后仍旧显现当年的红”,

由此,可以判定不可能是外人行凶。是徐家人所为。白骨是徐妈妈发现的,并与老伴、儿商量后,即刻报警。如果他们对此事有所知或者参与了杀人,绝对不可能主动报案,所以他们三人不知情,基本可以排除杀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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